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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军人抚恤金提20% 新标准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民政部、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《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》,决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(含伤残人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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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-12 23: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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